关于对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非重点行业企业增补豁免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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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非重点行业企业增补豁免审核意见的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正向激励、差别管理等政策,树立一批环保绩效水平高的标杆企业,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办〔2024〕36号)、《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3号)和《关于联合开展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和豁免申报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市生态环境局复核等程序,现对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非重点行业企业增补豁免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9日。联系电话:83675152,邮箱:lantianha@163.com。

 

附表:关于对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非重点行业企业增补豁免审核意见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关于对全市2024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非重点行业企业增补豁免审核意见.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