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财综〔2022〕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口岸经营单位服务收费行为,推动口岸相关企业经营服务公开透明,进一步优化我市口岸营商环境,根据《江苏省清理口岸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综〔2018〕87号)精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在监督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提效降费、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形成《淮安市口岸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收费目录》)。
《收费目录》公示的收费项目涵盖海关监管区运营企业、检疫处理企业、船公司、船代公司、理货公司、货代公司、报关企业、码头公司、堆场、仓储等各类收费主体,在口岸进出口环节针对货物、货主或者代理人收取的,截至2022年5月31日的全部费用。
请各类口岸收费主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乱收费,自觉接受服务对象、行业主管部门和媒体监督。
监督电话:
淮安市商务局,电话:0517-83900751:
淮安市发改委,电话:0517-83605469。
淮安市财政局,电话:0517-83168075
附件:淮安市口岸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版)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商务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