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宁科通〔2022〕101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5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省厅通知(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要求,组织2023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申报单位须重视科研诚信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园区)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并负责提供申报单位信用审查报告。
2.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重大项目组织和培育力度,对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须先填写项目会商简表(另发)。项目会商简表及信用审查报告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1日18:00前报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3.市科技局与省科技厅会商后,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重大科研设施、省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八份,新型研发机构奖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另须提供审计报告及其附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六份)。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5.经省市两级会商后同意申报以及无须会商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26日17:30前完成材料的网上报送,并将审核完成确认提交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于12月28日17:30前递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新型研发机构奖补项目审计报告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6.市科技局部门及联系人: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陆遥 025-68786383(重大科研设施预研筹建)
李貌 025-68786387(省实验室)
陈健 025-68786386(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方宁 025-68786253(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奖补)
何方 025-68786254(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陈然 025-68505761
申辰 025-68505233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5号)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