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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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0号),省人居奖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2021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场考察和视频论证。经研究,拟授予“江北新区长江岸线湿地保护环境提升工程”等18个项目“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拟授奖项目名单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公示日期:2022年7月8日—7月14日。

联系人:厅城建处 王越贞025-51868538;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邮编:210036。

 

附件:拟授予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7日       

附件: 拟授予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