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ongcan_a@cbirc.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金融司(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
附件: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