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关监督抽查,南京轻体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等115家企业未按规定向海关及时提交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以及承诺书等信息并办理信息变更,现已无法取得联系。根据《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77号公告)第十八条的规定,请相关企业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5日内联系主管海关企业管理部门,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取消备案编号。
特此通知。
附件:
1.拟取消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编号企业名单
2.南京关区海关企业管理业务办理地点及电话
南京海关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