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86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113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863家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
联系电话:010-68205369/68205354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2.重点行业领域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清单)
3.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4.钢铁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5.水泥行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6.电子信息制造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7.纺织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8.食品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9.造纸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0.有色金属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1.石化化工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2.平板玻璃生产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3.建筑卫生陶瓷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4.医药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5.机械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6.数据中心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17.通信基站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附件1-17.rar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