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计划及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下发给你们,请列入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原则
(一)精准支持。围绕农业六大百亿级产业体系建设,聚焦“三群四链”集群发展和补链强链,重点支持对全产业链构建起重大作用的项目建设及种质创新体系建设。
(二)择优奖补。突出财政资金绩效导向,对标准化建设水平高、产业质态好、强村富民带动作用大,提供“宿有千香”品牌农产品支撑和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的优质项目优先支持。
(三)合理统筹。合理统筹中央、省、市农业专项资金,将相同支持类别归类,集中市级资金重点支持“三群四链”建设。采用“先建后补”为主要支持方式,适当加大单个项目补助力度。
二、支持重点及支持区域
(一)支持重点
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5100万元,支持三大类5个方向。
1.“三群四链”建设:共安排4918.8万元,支持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和种质创新能力建设2个方向;
2.科技支撑:共安排156.2万元,支持科技创新与推广和农业农村规划编制2个方向;
3.优质农产品推介:共安排25万元,支持市农业农村局举办和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二)支持区域
农业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范围为市辖区,种质创新能力建设支持范围为全市,科技支撑和优质农产品推介支持范围为市直单位。
三、立项方式及补助方式
立项方式分为“竞争立项”和“任务下达”两类,补助方式分为“先建后补”和“切块下达”两类。
(一)农业重大项目建设
立项方式为“竞争立项”,主要根据2021年度农业重大项目考核结果、2021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项目和资金实施绩效考评结果进行额度预分配。区级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立项,报市级部门备案。资金下达方式为“先建后补”,市财政先行下达70%预分配指标,剩余部分根据年底验收结果结算下达。已备案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根据第三方审计结果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总投资30%的补助。鼓励各区对已建成项目分批开展验收、分批拨付奖补资金,推进项目加快实施。
(二)种质创新能力建设
立项方式分为“竞争立项”和“任务下达”。
1.对申报主体为农业(含农作物、果蔬、种畜禽、水产,下同)种子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园区的,采用“竞争立项”方式。县区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主体自主申报、择优推荐,报市级部门评审后立项,全市立项个数不超过5个。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补助总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审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在下一年度拨付奖补资金。
2.对具备一定种质创新能力的市直直属科研部门和推广部门,由市主管部门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和承担单位技术优势,直接下达种质科技公共平台建设任务。补助方式为“切块下达”,市级预留200万元支持额度,由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方案组织评审,确定具体支持金额后切块下达、包干使用,项目投资可全部由市级安排。如200万元预留额度有结余,调整用于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
(三)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立项方式为“任务下达”,要求市农科院围绕农业“三群四链”构建和国家粮油安全战略,开展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补助方式为“切块下达”,市级预留60万元支持额度,由市级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方案组织评审,确定具体支持金额后切块下达、包干使用,项目投资全部由市级安排。如60万元预留额度有结余,调整用于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补助。
(四)农业农村规划编制、优质农产品推介
立项方式为“任务下达”,承担单位为市农业农村局。补助方式为“切块下达”101.2万元。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于明年一季度组织开展项目核查,核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重要因素。
附件:
1. 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主要支持内容
2. 2022年市级现代农业引导资金预算明细表
3. 农业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4. 种质创新能力建设资金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5. 农业科技支撑项目申报指南及管理要求
(市财政局联系人:胡敏,联系方式:0527-84363086;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艳彬,联系方式:0527-82289050)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