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批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项目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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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批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项目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过各市(区)的筛选推荐、专家初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拟认定丹阳市九里村村民委员会等45家单位为第七批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项目的保护单位,现将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17楼。

邮编:212050。

联系电话:0511-87055516。

 

附件:第七批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项目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

 

镇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第七批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推荐项目拟认定保护单位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