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1.无锡市辖区内,凡符合《市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机构)均可申报。
2.2019年获得省(市)级一、二星级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须重新认定,申报市星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2020年及以后获得省(市)级认定一、二星级示范平台(有效期3年)不用申报原星级认定,但可以申报上一档次星级认定。
二、材料报送
申请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县、(区)工信部门初审后,由各市县、(区)工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汇总报送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无锡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同步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wxqyfwzx@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楚函、吕薇佳、邓勇
联系电话:0510-85617368、0510-81821688、0510-81821635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