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监督管理
根据《宿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宿委农办〔2021〕7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认定的137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开展了运行监测,对2022年市级龙头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了审定。经县区初审、市级审核,拟认定“沭阳县方圆面粉有限公司”等102家企业为监测合格企业(附件1);经主体申报、县区推荐、联席会议评审、现场核查,拟认定“沭阳凤凰画材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附件2)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7日-2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联系电话:乡村产业发展处0527-82289064、机关纪委0527-82289081。
附件:
1.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拟监测合格单位
2.2022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拟认定单位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