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市(区)联动合力打造一批标杆型区域离岸创新中心,为全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当表率、做示范,经单位申报、市(区)推荐、路演答辩、专家评审、党组研究等程序,拟确定兴化(无锡)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姜堰(南京)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和泰州生物医药(上海)区域离岸创新中心为市、市(区)联合共建区域离岸创新中心。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为方便异议处理,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材料寄送:市纪委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电话:0523-12388,邮编:225300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 科研机构处 0523-86399028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