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联合共建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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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拟确定联合共建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市(区)联动合力打造一批标杆型区域离岸创新中心,为全市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当表率、做示范,经单位申报、市(区)推荐、路演答辩、专家评审、党组研究等程序,拟确定兴化(无锡)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姜堰(南京)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和泰州生物医药(上海)区域离岸创新中心为市、市(区)联合共建区域离岸创新中心。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市纪委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为方便异议处理,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材料寄送:市纪委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电话:0523-12388,邮编:225300

咨询电话市科技局 科研机构处 0523-86399028

 

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