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2023年度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75号)和《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苏府办〔2023〕48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审,现将2023年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并列举具体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受理电话:0512-68615523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523室,邮编:215004

 

附件:2023年度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评选结果公示

附件: 2023年度苏州市楼宇经济政策评选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