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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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提升医疗美容广告监管规则的科学性、规范性,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依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研究起草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jd@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2.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6日。

附件: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