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求《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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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求《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及相关工作部署,为确保文件科学、合理、适当,符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期限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4日。

二、征求方式

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可以通过邮件反馈到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其他事项

1.法人及社会组织提交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3.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意见内容我局将严格保密。

联系人:市财政局冯晓萌,联系电话:0518-85523227,电子邮箱:fengxiaomeng98@qq.com

市生态环境局 方舒,联系电话:0518-85522796,电子邮箱:lygstcsc@163.com

 

附件: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