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扬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扬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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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项目支持方式以无偿拨款为主,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两年。

二、优先支持和重点支持

1.优先支持近三年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通过技术评审未通过现场考察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扬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合作的成果转化项目;

3.优先支持与清华大学、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在扬落地建设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单位合作的成果转化项目;

4.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三、申报对象

扬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企业

1.申报企业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标准;

2.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项目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实施期内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且实施期内的新增投资与目标产品新增销售收入比例在1:2以上,新申请专利4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项目验收突出代表性成果和实施效果,主要评价项目是否完成实质性成果转化,是否具备目标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相关经济指标作为参考性指标;

3.新药类项目须完成Ⅱ期临床研究,并已经启动III期临床;医疗机械项目已完成样机(样品)试制,需经临床的已启动研究;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伦理审查工作和农业种业、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部门组织申报主体于5月20日17:30前线上申报(http://kjj.yangzhou.gov.cn/),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处。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成果处

许渊0514-87938029

胡军0514-87938560

技术咨询: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服务部 赵群 0514-87459021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