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连云港市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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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连云港市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人才办、科技局、工信局(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连发〔2022〕2号)精神,根据《连云港市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奖励实施细则》(连委人才办〔2022〕8号),拟开展2022年度连云港市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奖励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申报的离岸孵化基地,分为孵化基地和企业研发中心两类,其中孵化基地应为各县区、园区在北上广深等地设立的孵化基地;企业研发中心应为连云港市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在市辖区外(美国、瑞士、日本、上海等发达国家及国内先进地区)注册成立(含控股)的研发中心、实验室等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孵化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应具备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条件,有租赁3年以上或自有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固定物理空间,设有孵化区、路演区、会议及洽谈室、专业服务区等。

2. 应建立具备离岸孵化基地管理、创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经验的孵化服务专业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3. 发展良好,至少储备10个以上孵化项目,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成功孵化并引入连云港产业化的工业项目,至少有3名人才符合省双创创业类人才申报资格。

4. 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二)企业研发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细分专业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必需的科研条件,研发中心每年用于研发的投资应不低于1000万元或200万美元(包括设备、工薪、生活补贴、保险费用以及代缴的工资税等)。

2. 应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占研发中心总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80%。

3. 发展良好,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在连云港企业实施转化;至少有3名人才符合省双创创新类人才申报资格。

4. 其他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三)同一单位在国外同一国家的不同城市建立的同类领域的研发中心,可联合申报,其引才用才数量和经费,以及孵化项目数量可合并计算。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方式组织。

1. 申报单位填报。符合条件的离岸孵化基地填报《连云港市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奖励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向所在县(区)科技部门申报。

2. 县区推荐。县(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确认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后,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7月29日前,县(区)科技部门将申报材料及《离岸孵化基地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lygxclbgs@163.com。

3. 遴选评审。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材料审查、专业评审、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等形式,对离岸孵化器进行遴选评审,并确认推荐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公布入选名单。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信息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对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2. 各县(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申报工作各个环节跟踪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结合各地区发展整体规划,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

3. 强化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有关信息的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发布人才信息及申报单位相关信息等情况。

4. 项目申报请务必按照申报流程中的时间节点推进,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市科技局,孙立,联系电话:0518-85805561

    市工信局,张东梅,联系电话:0518-85839321

 

附件:

1. 连云港市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奖励申报书

2. 离岸孵化基地推荐汇总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6日                   

附件: 1. 连云港市离岸孵化基地建设奖励申报书.doc 2. 离岸孵化基地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