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减税降费
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发改委、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为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江苏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日录清单(截工2023年12月31日)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4〕191号)要求,现将《镇江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此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公布后如涉及收费项目的新增、取消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惠、减免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加强行业收费监管。
三、各市、区按规定公布本级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收费政策发生变动的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各地要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本日录清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原《关于公布镇江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省授权市制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通知》(镇发改收费发(2023)95号)废止。
附件:镇江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