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电子标签应用规范》地方标准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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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档案电子标签应用规范》地方标准公示的通知

我局拟发布推荐性地方标准,按照推荐性地方标准制定程序的要求,现将标准文本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20日前反馈,电子邮箱:tzsjbzh@163.com。

 

附件:《档案电子标签应用规范》(公示稿)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档案电子标签应用规范》(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