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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化提升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关于持续深化提升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镇发改检查发〔2022〕96号

各市(区)经发局、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委直属粮食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持续深化提升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粮仓〔2022〕3号)和《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镇安发〔2022〕3号)要求,为扎实完成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着力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制定《关于持续深化提升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暨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打造“安全镇江”为目标,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力推动粮食安全保供、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良性互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谱写“镇江很有前途”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武装

1.深化理论学习。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4月底前,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安全生产学习报告会,6月底前,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省、市部署要求精准传达至基层一线。

2.开展专题培训。4月底前,各地要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等重要论述。

3.强化示范引领。各地继续办好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专栏,11月底前,对专项整治经验做法进行宣传

报道,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持续强化各级责任体系建设

4.建立健全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落实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其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考核事项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列入安全生产履职内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6项工作要求,对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明确的20条重点事项清单,严格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5.建立健全企业全员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百团进企业”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积极参加“粮安杯”竞赛和“安全示范粮库”创建以及“百企千库储好粮”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6.健全完善风险预防机制。强化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机制。利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安全风险辨识成果,将区域行业安全风险清单逐点明确到分级管控责任人。科学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方法,建立健全风险管控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导第三方社会化组织提供安全专业技术、评估认定、宣传培训等方面服务。

7.排查管控重点环节风险。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两会、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点安全监管工作,突出粮食出入库及熏蒸作业、高温高湿储粮、有限空间作业、在建工程项目施工、防汛防台、设施设备、防火防爆等重点环节风险防范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每个风险隐患、每起安全生产事故和未遂事故,都要深入剖析原因、强化针对性措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未发之时。6月底前,完成粉尘涉爆企业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一企一策”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成企业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事项排查建档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制度建设。

8.着力提升危化品治理水平。强化危化品使用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持续围绕粮食保管熏蒸化学药剂使用安全、粮食收储质量监测危险化学药剂使用安全、粮食加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物资储备存储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等重点进行精准排查和有效治理,建立和完善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责任和能力,全面加强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有效化解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

9.深化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各地要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对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对粮食和所属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所需工作经费;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预案演练;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每年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

(四)持续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环境

10.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和投入,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粮食和物资储备项目要坚持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要按照“管用、实用、好用”的要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加快构建粮食仓储管理“一张网”,实现全市联网、信息共享。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库存粮情、粮食质量、安全防护等动态监测,大幅提高预警和处置效率。

11.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模式。聚焦安全生产重点范围、重要时点,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分类联合执法,实施精准督查,定期向企业推送问题清单,限期整改闭环,定期曝光和约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企业,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性和专项性检查,鼓励开展企业间交流互查,明查暗访检查等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深入一线指导帮助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鼓励安全生产“12350”有奖举报。

12.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和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学习培训,积极宣传贯彻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江苏安全生产条例》等,实现对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全覆盖。强化高风险部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对企业外包人员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和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重点开展灭火、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粮堆埋人等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等科目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案例展览、讲座、演讲、征文和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形式,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和“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浓厚氛围。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培养一批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粮安人”,实现“人才兴安”战略。

(五)持续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13.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将本单位应急预案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依托当地消防部门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分级报告制度,深入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源头治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行业安全水平。

14.严格行业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依据安全生产约谈方面的要求,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加工行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同志约谈各辖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被约谈方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约谈辖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人:1年内发生2起一般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致使事故危害扩大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根据约谈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公众代表等列席参加。被约谈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约谈方对照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一年精准治理,二年闭环管理,三年本质提升安全生产目标,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责任链条,加强督导检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速闭环整改

各地、各单位要持续盯紧粮食出入库、粮食烘干、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使用、建筑施工、防火防汛、有限空间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加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充分利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继续将2022年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行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专项整治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并作为述职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加快强基固本

各地要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行业重点环节隐患整治、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加快培养行业安全应急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重点引进既懂管理又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创新,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加快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进安全生产各类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强化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法规制度建设,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