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连云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科经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挖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根据《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信息支撑、法律援助等服务的法人实体,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和社会化服务机构。申报主体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服务覆盖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法人单位,应当符合《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认定条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区初审后报市工信局认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法人单位应填写《连云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告范本请至江苏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下载地址如下:https://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2380T3320707009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2380T3320707009000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动,认真对照《办法》,做好市级平台的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

2.本次申报实行线上办理与线下办理相结合的方式,法人单位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申报。各县区工信部门审核后,请将申报材料及真实性核查表于12月29日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信局窗口。

3.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对外公布。

线上办理: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连云港市-市工信局-办事指南-在线办理,提交申报材料盖章电子版。(http://lyg.jszwfw.gov.cn/)

线下办理: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二楼B033号市工信局窗口。

业务咨询:朱江辉 0518-85825277

线下收集:高洁 0518-85868081

电子邮箱:lygfwtxjs@163.com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