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扬州市促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做强扬州“世界美食之都”品牌,优化布局新型食品产业体系,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市监〔2024〕93号)和扬州市《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行动方案》(扬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就加强我市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预制菜“三产”融合发展
(一)增强优质农产品原料保障能力。大力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以产品为主线,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保障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的预制菜原料供应,提升质量安全和品质水平。支持预制菜企业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等模式,通过订单生产、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协作关系,保障食用农产品原料来源稳定、安全可靠。提高农副产品对扬州美食产业的衔接度和支撑力,鼓励各地将地方农副产品深加工后进入市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培育壮大预制菜生产企业。开展预制菜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到2025年力争培育规模以上预制菜企业30家,年营业收入超25亿元,亿元企业10家以上。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以细分行业“单打冠军”企业为主攻方向,支持预制菜企业申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认定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奖励。加快建设华东地区“中央厨房”,进一步拓展扬州世界美食之都特色美食产品的市场。鼓励中央厨房企业向预制菜生产延伸拓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扬州市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十条措施》对认定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预制菜仓储冷链物流服务体系。鼓励预制菜企业与冷链物流企业深化合作,促进自营物流与第三方物流协调发展。鼓励预制菜企业、冷链物流企业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股权投资等方式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冷链物流服务深度嵌入产业链体系。加强冷链物流规划,布局建设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建设改造冷冻冷藏仓储设施。(市发改委负责)
二、鼓励预制菜产业创新研发
(四)加强技术及装备研发。积极开展数智赋能、标准引领、设备更新和绿色技术应用。统筹预制菜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与江南大学、扬州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共同建设扬州市新型食品技术创新中心,推进淮扬菜预制化研发、技改。围绕原料质量控制、绿色加工、物流保鲜等关键环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预制菜新工艺、新装备。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实施技术改造且年度设备投入达到相应标准的预制菜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预制菜企业申报科研项目。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预制菜科研项目申报扬州市科技计划立项。加快推动预制菜全产业链研发成果及技术转化,扩大产业化规模。引导支持预制菜企业实施智改数转网联,对符合市级智改数转网联奖补条件的项目,依法享受相关政策。(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预制菜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鼓励企业依法制定预制菜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依法做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预制菜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政策奖补。(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展预制菜消费市场
(七)拓展预制菜营销渠道。积极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运用扬州“世界美食之都”宣传矩阵助力电商营销。支持预制菜企业研发生产电商适销商品,引导企业与国内头部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推动开展线上营销、线下体验。支持预制菜企业拓展线下批发、零售渠道,鼓励预制菜企业赴国内食品交易集散重点地区举办宣传推介活动,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举办预制菜产业交易会,借助各类美食推广和消费促进活动积极开展供需对接,强化产品展示展销。大力培育预制菜出口企业,鼓励预制菜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市商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世界美食之都”特色预制菜品牌。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及产品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发展战略。鼓励预制菜企业争创“江苏精品”和省、市质量奖,对认定的企业按照扬州市质量强市专项资金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奖补。(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预制菜菜品研发。加强预制菜大单品研发,形成一批以狮子头、扬州风鹅、小龙虾等为代表的具有扬州菜系特点的创新型预制菜品。对年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创新预制菜大单品,按单品实际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动传统菜肴、地方特色食品与现代化、科技化、标准化生产技术结合,研发专用型、功能型、保健型预制菜。(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预制菜产业集群发展
(十)推进预制菜规模化、集聚化生产。坚持“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集聚化、特色化、协同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各地依托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食品加工园、特色食品产业集群等,以“园中园”模式建设预制菜产业园区。推动预制菜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集中入园发展,形成预制菜产业集聚效应。支持市食品产业园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加快二期规划建设,重点围绕预制菜、冷链物流、研发平台等进行布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
(十一)完善支持园区发展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世界美食之都建设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将预制菜产业发展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对预制菜产业园(集中区)以及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的预制菜项目,保障预制菜企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支持预制菜重点招商项目落地。将预制菜产业纳入各地各园区重点招商项目,以更高标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实施“一站受理”“一网通办”“一企来办”。对符合条件的优质预制菜产业项目,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好融资、用地、用工、用能等方面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
五、构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十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生产许可管理,按照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许可审查工作,严把预制菜行业准入关。加大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预制菜生产企业合理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预制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防范安全风险。(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卫健、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将预制菜成品、原料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按要求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预制菜产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防腐剂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将涉及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性质恶劣等失信行为的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查处违法行为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的,要依法通报相关部门处置;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