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1.重大项目:单个立项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
2.创新项目:单个立项项目最高支持30万元。
二、优先支持
1.支持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提升产业高端发展水平;
2.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高端发展;
3.优先支持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单位申报的项目;
4.优先支持具有较高水平的国内外科技合作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科技成果转化;
5.支持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离岸创新中心内项目可联合在泰关联公司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对象
1.重大项目: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库在库企业(包括市级以上瞪羚企业及省级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
2.创新项目:2022年度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泰州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目正常运营;
2.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须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落实项目经费。其中重大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应不低于2:1,创新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比例应不低于1:1;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较高,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5.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需形成专利申请或授权等知识产权产出,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项目验收指标应具体可考核,销售、利税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2023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确因研究需要,实施期超过2年的,须事先与市科技后沟通。
6.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归属及责任风险等;
7.单纯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以及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和立项。
五、申报要求
1.各市(区)推荐的重大项目中承担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不低于总数的70%;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项目主管部门推荐重大项目不超过5项、创新项目不超过8项;省级高新区增报重大项目1项、创新项目2项;国家级高新区增报重大项目2项、创新项目3项;
3.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本年度限报一个本专项资金项目,且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目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但市级以上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创新积分头部企业除外,已承担往年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五、材料报送
各市(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于5月19日17:30前通过“泰企通服务平台”(www.taizhou.gov.cn/taiqiyun/)线上申报并审核推荐。在项目立项公示前,由各市(区)科技局(工科局)统一报送拟立项单位盖章纸质版材料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技术支持:
数域科技(杭州)有限公司,0571-88231961/88231952/88231139
2.材料受理:
泰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张建新、蔡秀娣,0523-86399090/86399089
3.申报咨询:
泰州市科技局高新处,王维洁、杨树红,0523-86399066/86399056
4.各市(区)咨询电话:
靖江市科技局高新科,0523-89180322
泰兴市科技局高新科,0523-87766393
兴化市科技局高新科,0523-83242629
海陵区科技局高新科,0523-86225869
姜堰区科技局高新科,0523-88117969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高新处,0523-8696624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