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应对丨关于印发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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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徐政规〔202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徐州市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一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服务对象和申报要件等,采取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等方式,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以及网站、公众号等载体,持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主动联系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点对点送政策上门等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推送精准度。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系统梳理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的政策、项目、资金事项,扎实做好谋划、论证和申报等工作,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努力为市场主体争取更多、更大支持。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贯彻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就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度、督促检查。

 

附件:关于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落实省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