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联合审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交通运输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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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联合审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2〕1280号)有关规定,经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审定,现就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10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赵攀

联系电话:010-65292707,传真:010-65292704

电子邮箱:shuiyunchu@mot.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政编码:100736

 

附件: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名单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2023年3月6日              

附件: 2021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冠名项目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