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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6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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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检测函〔202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修订后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顺利转版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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