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栖霞区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
宁栖科字〔2021〕41号
各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栖科字〔2017〕67号)相关规定,现开始组织申报2021年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
一、申报对象
栖霞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上年度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以《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淡蓝色封面,胶装成册。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相关附件要求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是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各街道(园区)负责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对申报单位的经营状况、承担能力、申报内容等进行认真核实把关,避免申报材料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骗取科技专项资金。
四、申报时间
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材料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所在街道(园区),经街道(园区)形式审查和盖章推荐后,统一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文婷 王济祥 蒋新胜
联系电话:85552983 85551310 85551352
附件:1. 《关于印发《南京市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栖科字〔2017〕67号)
2. 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
3. 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
4. 2021年栖霞区重点研发及技术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栖霞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