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资质荣誉
苏人社函〔2021〕44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留学人员之家”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284号),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初步审核和推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审、公示,确定命名“南京生物医药谷科技留学人员创业园”等22家单位为第二批“江苏省留学人员之家”,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各“江苏省留学人员之家”要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抢抓海外人才回流机遇,用好园区平台,发挥窗口作用,打造产才对接、公共服务、联谊交流的平台,为广大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建设良好的人才发展生态。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指导,为所在地区留学人员之家提供政策指导和资源支持,切实发挥留学人员之家服务留学人员、服务园区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此外,首批“江苏省留学人员之家”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因机构改革与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合并,“江苏省留学人员之家”挂牌单位变更为“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第二批“江苏省留学人员之家”名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