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海陵区、姜堰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州市种业发展扶持政策(2024-2025年)>的通知》(泰财农〔2024〕23号)、《关于组织申报泰州市2024年种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泰农计〔2024〕10号)精神,经自主申报、区初审推荐、市级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泰州市2024年种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137.2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泰州市农业科学院21.76万元、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10万元(共计31.76万元,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转拨)、海陵区80.45万元、姜堰区25万元,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请海陵区、姜堰区按照扶持政策有关要求,足额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单位、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泰州市2024年种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