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商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2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商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城市管理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废旧家电回收渠道,因地制宜落实废旧家电回收设施网络规划,指导家电回收企业等市场主体不断提升经营服务能力。要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等规章,督促废旧家电回收经营者落实备案制度,规范废旧家电流通和拆解处理,依法打击非法拆解等行为,进一步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水平。各地要将废旧家电回收网点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统筹用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等相关资金和政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的衔接和融合,不断提升回收处理效率,推动我省废旧家电回收行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各地要摸清废旧家电回收相关企业基本情况,按季度汇总废旧家电回收、销售、拆解处理等情况(详见《通知》附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并抄报有关部门。
联系电话:025-57710171、57710363
邮箱:renpeng@doc.js.gov.cn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