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促进入境旅游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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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促进入境旅游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苏府规字〔2024〕7号),按照《关于公布〈苏州市促进入境游若干措施(试行)〉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文行〔2024〕7号)(以下简称《指南》),现组织开展促进入境旅游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市场主体按照《指南》规定及通知要求,自愿申报。

二、申报内容

各市场主体在2024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以行程结束时间为准),完成的入境旅游、国际会议接待项目,包括:

1.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苏旅游项目,行程中至少在苏州住宿1晚。(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

2.研学团队的组织单位,政策有效期内接待境外青少年来苏进行研学旅行。行程中至少在苏州住宿1晚。

3.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和组织国际会议,对参会人数100人以上且境外嘉宾占比达20%及以上的,按照境外嘉宾住宿天数给予奖励。

4.酒店、备案民宿积极主动吸引自由行境外游客(不含旅行社、OTA等渠道)。政策有效期内接待境外游客达到4000人次的酒店和接待境外游客达到50人次的备案民宿。

5.外语导游政策有效期内在苏州接待境外过夜游客达到500人次及以上的,按照接待人次数排名,前20名给予奖励。

三、申报要求

1.各旅游市场主体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属区县文旅部门,并同步准备审计资料备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市文广旅局将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3A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内容进行现场审计,并开展数据真实性的抽样比对。项目扶持资金申报结果将在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按照“直达快享”方式实施扶持。

3.同一主体或入境团队只能申报一次补助,不得多方、多次申报。如多方共同完成接待的,需自行协商并指定一家主体申报。

4.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现场审计和数据真实性比对

不通过的,扶持资金不予支持。

四、现场审计资料

1.苏州市促进入境游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苏州市促进入境游扶持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3.苏州市促进入境游扶持资金项目接待人天数汇总表(附件3)

4.审计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

区县文旅部门收齐材料后,将材料邮寄至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45号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联系人:汤祝玮,联系电话:0512-69823032,邮箱:scglc@wgj.suzhou.gov.cn。

 

附件:

1.苏州市促进入境游扶持资金申报表

2.苏州市促进入境游扶持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3.苏州市促进入境游扶持资金项目接待人天数汇总表

4.苏州市促进入境游扶持资金申报表(导游)

5.审计佐证材料清单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