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等次建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关于推荐2020-2022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等次建议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2〕128号)要求,经各区文旅局和市直单位推荐,市文旅局评估组综合评估,现将推荐2020- 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得分及等次建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2023年3月10至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陈蓉宁,电话,025-68789871。

 

附件:2020—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得分及等次建议名单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2020—2022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得分及等次建议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