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拟安排开发区特色载体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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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拟安排开发区特色载体项目公示

根据《江苏省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16号)、《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21〕14号)等文件要求,我厅会同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21年拟支持的8个开发区特色载体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支持名单公示如下:

1.武进高新区

2.无锡惠山经开区

3.连云港经开区

4.泰州医药高新区

5.南京浦口经开区

6.宿迁经开区

7.丹阳经开区

8.淮安经开区

公示期: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财政联系,联系电话:025-83633103.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