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根据《江苏省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16号)、《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21〕14号)等文件要求,我厅会同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2021年拟支持的8个开发区特色载体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支持名单公示如下:
1.武进高新区
2.无锡惠山经开区
3.连云港经开区
4.泰州医药高新区
5.南京浦口经开区
6.宿迁经开区
7.丹阳经开区
8.淮安经开区
公示期: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财政联系,联系电话:025-83633103.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