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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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拟表彰的盐城市委办公室经济处等150个先进集体、张小剑等199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505室(邮编:224000)

电话:0515-88190505,传真:0515-86660505。

 

附件: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盐城市沿海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