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根据我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相关通知要求,经审核,2024年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就业技能培训181人(初级工26人、中级工155人)。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相关补贴标准,按照A类(电工)纳入我市就业技能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补贴标准上浮30%,初级工补贴标准1300元/人、中级工补贴标准1950元/人;A类(电气设备安装工)中级工补贴标准1500元/人;B类(家政服务员)中级工补贴标准1200元/人;一季度拟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30.5万元。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市人社局机关纪委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0514-80978093;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 0514-80978570;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0514-80978260。
附件:2024年一季度就业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名单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