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全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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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全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根据2025年全国集中推进16件具体实事工作部署,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面向社会和广大游客朋友们征集此类问题线索、接受投诉举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无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取得导游证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对旅游产品或服务虚假宣传,以虚假宣传、承诺等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合格旅游产品,以欺骗、隐瞒事实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不规范或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的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与涉旅企业或市场主体串通,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未按照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减旅游项目,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中止导游服务活动,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非法组织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六)在讲解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

二、举报方式

投诉热线:0518-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举报电话:  0518-85681811,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市文广旅局514室

邮编:222006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和提供材料要客观真实,并如实告知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提供详细的举报内容、材料等相关信息。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等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