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组织研究修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2015年发布),并形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yzsmlc@nhc.gov.cn。
二、信函: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传真:010-687917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
附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
2021年11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