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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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2年4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发〔2022〕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一、《实施办法》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把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长效机制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4号)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因此,制定《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省实施意见的具体举措。

二、《实施办法》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51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4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办法》。

三、《实施办法》制定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构建分级分类合理、权属关系清晰、监管职责明确、运营管护严格、收益分配优化、处置方式规范的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帮扶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四、《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9章36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是制定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目的是构建分级分类合理、权属关系清晰、监管职责明确、运营管护严格、收益分配优化、处置方式规范的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帮扶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第二章,资产认定。共3条。主要是资产认定范围及类别,要求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合理分类,分层级建立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第三章,资产确权登记。共5条。主要是明晰资产权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纳入相应管理。

第四章,资产监督管理。共3条。主要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区级政府、行业部门、镇街和村的监管责任。

第五章,资产运营管护。共5条。主要是规范管护运营,按照“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第六章,资产收益分配。共5条。主要是优化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第七章,资产处置。共4条。主要是严格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

第八章,保障措施。共4条。主要是加强组织推进、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总结推广、加强风险防控等。

第九章,附则。共3条。主要是附注说明。

五、《实施办法》落实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全方位监督,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分散和降低帮扶项目资产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