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连云港市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认定标准》,经市文广旅局实地检查验收,认为渔湾欢乐城等8个建设单位已达到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认定标准,拟认定为市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周五)至12月19日(周四)。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2月19日(周四)前向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媛媛;联系电话:0518-85681158;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