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徐科发〔2025〕14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科技局、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高水平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着力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市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可持续发展产业前瞻攻关)项目,将围绕我市“343”创新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和“5+X”未来产业前瞻领域,着力引导支持企业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形成一批颠覆性、原创性、标志性技术创新成果,以科技创新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为我市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科研装备等基础,具有规范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成果权益归属及协议签署时间等,并由牵头申报单位对经费使用负总责。涉及安全生产、农业种业等特种行业的,申报单位须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担任市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允许其作为项目负责人依托该企业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项目符合年度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具体内容见附件),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明确的研发内容,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须有有效期内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
4.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项目名称尽量控制在10-25个字。
5.项目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标准化研究成果等高质量技术产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领域项目须形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硬性考核范围。
二、组织方式
1.项目采取竞争择优的组织方式。项目申报须由相关区科技(经开区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并择优推荐。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资助方式。根据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评审情况,拟立项项目总数不超过16项,每个领域最多不超过5项,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财政支持资金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原则上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经费来源。
三、申报要求
1.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奖补类、后补助类及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奖补类、后补助类及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奖补类、后补助类及定向组织项目除外),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3.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5.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
6.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7.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四、其它事项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材料在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项目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电子版可在项目申报系统“2025年申报材料下载”栏目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需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各3份,同时加盖科技、财政部门公章),其中2份由区科技局(发改局)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1号东区综合办公楼B629,联系人:孙冠群,电话:83842108,邮编:221000);另外1份由区财政局报送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550室,联系人:刘伟,电话:83736490,邮编:221000)。
3.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5年拟立项项目将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4.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于2025年7月14日开网,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7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电话:0516-83842108联系人:孙冠群
项目受理事宜: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0516-83842574联系人:张鲁洋周婕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科
电话:0516-83852410联系人:仲超
附件:2025年度市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可持续发展产业前瞻攻关)项目指南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