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苏建函质安〔2022〕40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江苏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1年7月1日后新开工,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且位于江苏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所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8版)”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所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等;
4.三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内容。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新技术应用内容相似的工程项目,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新技术应用过程中有所创新的除外。
3.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文件要求认真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上报我厅。
4.企业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住建厅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3/index.html)“项目管理”栏目中的“优质工程、工法、新技术”系统申报。申报书下载打印盖章后需扫描原件上传。
三、相关要求
1.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2.凡申报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的工程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严禁申报。
3.为防止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抄袭、伪造等现象的发生,申报企业须对所申报的内容真实性做出诚信承诺(附件2),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原件上传系统。如有违反诚信承诺的情况,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4.我厅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工程目标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拟发文公布。
5.请各设区市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盖好公章的目标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我厅。
联系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狄厚宏025-51868658
王阮成025-51868678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
附件:
1.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承诺书
3.202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