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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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泰农〔2023〕74号

各市(区)委人才办、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办,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的《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泰人才办〔2022〕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百名农技推广专家培养对象。

二、项目资助重点

项目重点扶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业公共服务、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的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课题研究等。

三、推荐名额

具体申报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名额推荐,不得超报。

四、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广泛发动“凤城英才计划”农技推广专家开展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把关后,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报市农业农村局。各地各单位申报对象材料需经所在地人才办和农业农村局盖章。

2.项目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受理培养对象项目申报,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及补助标准。共资助15个项目左右,根据项目质量,视情给予1-3万元项目资助。

3.项目报批。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由市委人才办、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公布,项目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5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50%。考核验收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和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

五、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面向培养对象宣传申报政策,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

2.严把申报质量。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申报的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3.做好材料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经费预算合理。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泰州市2023年度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

(2)《泰州市2023年度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申报项目主要内容”栏限150字以内)

附件材料和申请书按目录整理,用A4纸胶装成册。

(3)各地各部门申报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档一份。

(4)请各地各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和汇总表等材料可登陆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taizhou.gov.cn/)下载。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 周瑾

联系电话:0523-86893933 邮箱:79599823@qq.com

 

附件:

1.泰州市2023年度“凤城英才计划”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名额分配表

2.泰州市2023年度“凤城英才计划”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

3.泰州市2023年度“凤城英才计划”农技推广专家科研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