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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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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
公布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9月30日;
公布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518-80820316,电子邮箱:lygzhyw@163.com,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78号505室。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 2023年第三季度连云港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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