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区文体旅局,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使用,现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补充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此次资金补充申报对象仅为2023年公布的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新增保护单位和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示范基地,其他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2023年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开展记忆性、生产性保护及宣传、展示等公益性活动。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相关单位根据项目保护工作需要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并上交所在地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各市(县)、区文化行政部门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后,统一报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市直属单位可向相关行业协会或直接向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报。
三、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汇总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俊
电话:0512-69823127
电子信箱:sz_mbb@126.com
附件:
1.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指南
2.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汇总表
3.2023年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 1.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指南.doc 2.2023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汇总表.doc 3.2023年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