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南京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政策支持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择优给予资金奖励。
二、申报对象
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及商标代理机构。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专利代理机构的,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设立的专利代理主营机构,所代理专利授权量应大于300件;申报单位为商标代理机构的,需为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所代理商标注册量应大于300件;
2.参评机构应诚实守信,无违法失信信息。
注:申报单位参评材料各项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
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于3月9日18:00前将纸质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PDF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53269155@qq.com。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区财政部门需同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
五、联系方式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 韩利刚 025-84648944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