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申报推荐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组织开展有关复核工作的通知》要点

一、申报对象

已完成“千企升级”入库注册申请并通过相关审核的省内注册企业,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等、属于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中的企业和产品以及参加创客中国省中小企业双创大赛的企业申报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可予以优先推荐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专精特新产品

2020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领先同类产品,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二)小巨人企业

1. 制造类

(1)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或利润总额≥400万元,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2)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8%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8%以上;

(3)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均值≥3%。

2.创新类

2014年(含)后成立的四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有原创技术或产品,成长潜力大,2023年企业营业收入可达到5000万元。

三、申报复核范围

1.2012-2016及2018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已完成“千企升级”入库注册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 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原认定隐形小巨人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创新类)”。

四、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于11月5日前按要求在线(https://www.smejs.cn/qqindex.aspx)完成认定或复核申报,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于11月10日前提交在线审核及推荐意见,并将相关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省工信厅。

五、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025-83780780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025-69652765,69652751

技术支持:025-52686656,13776417911

各设区市业务咨询电话: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25-68788936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0-81821654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6-83843295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9-85681230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2-68616317

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3-85215680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8-85820151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7-83750652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5-86660566

扬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4-87868159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11- 85023977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23-86839267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27-84338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