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有关工作的函》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正常年审且缴纳风险处置备用金的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江苏远方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丹阳东方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江苏永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首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宇飞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镇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江苏五洲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镇江市商务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