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引导扶持

点赞

收藏

转发

《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推进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起草了《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六十四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产业促进、服务保障、规范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节,对城市品牌形象、旅游发展规划、相关产业促进、各类保障措施、旅游市场规范、相应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以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现对该立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并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公示期限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薛先生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99545,电子邮箱:xzfwc.wgl@nantong.gov.cn;或者与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宫律师联系,联系电话:18811372080,电子邮箱:gongxiaona@weihenglaw.com。

 

附件:《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
《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