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7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经部规划财务司同意,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已组织起草完成《社会保险术语第3部分:失业保险》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传真和电子邮箱反馈给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传 真:010—89946659
邮 箱: rsbxtjsc@126.com
附件:《社会保险术语第3部分:失业保险》征求意见材料汇编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