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人才发展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盐城市企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专项科研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函〔2023〕124号)规定,经单位推荐申报、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市有关部门联合遴选评审,现对大丰区、盐都区、亭湖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和市直事业单位及民营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省属驻盐单位)中符合发放专项科研补贴的人选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4年1月29日-2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盐城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专家处反映,联系电话:0515-68010738。
附件: 盐城市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拟发放2023年度专项科研补贴人员名单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